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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者集中案件委托審查制度來了,您應知道這五點
2022年7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對外發布了《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試點委托開展部分經營者集中案件反壟斷審查的公告》(下稱“《公告》”),對于委托部分試點省市局開展經營者集中案件反壟斷審查的制度作出具體安排,委托審查制度自2022年8月1日開始實施。這一制度早在2020年10月23日公布的《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中就有原則性規定,而《公告》則針對這一制度開展試點,并在試點范圍內作出了細化規定。
2022-07-18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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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反壟斷法十大要點——附新舊條文對比表
本文從新修訂的《反壟斷法》下,可能會直接影響企業的經營行為的合法性判斷、或者影響企業違法風險及法律后果的四個方面(縱向壟斷協議違法判定方法改進;新類型行為規制探索;完善經營者集中審查制度;加重違法處罰力度)展開進行分析。
2022-06-28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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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間保供物資集中采購應警惕競爭合規風險
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間,為最大化減少人員接觸和流動,一些地方政府停止了封控區域內居民出行、或通過網絡平臺購物的活動,改為政府采購和保供生活物資。采購和保供的運作,往往是由區級政府組織并代表不同街道、或者由街道政府組織并代表不同小區居委會,集體采購米、面、油、牛奶等保供生活物資,并對各小區居民發放保供生活物資。
2022-05-05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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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法最新司法解釋下的商業外觀保護:十問十答
2022-04-21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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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外之音:關于《新反法司法解釋》未予解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2年3月17日,最高院發布了法釋〔2022〕9號《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新反法司法解釋》”)我們預感到市場上這兩天會涌入大量“律師評論”“實務解讀”等各類關于《新反法司法解釋》條款的精讀、泛讀,所以本文旨在對這次《新反法司法解釋》未予解釋的若干問題做一解讀。
2022-03-22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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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你讀“釋”——新反不正當競爭法司法解釋中的亮點與疑問
2022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新《解釋》”),新《解釋》將于2022年3月20日生效,并取代之前2007年頒布的《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2-03-22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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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秘密行政執法案件的類型化研究——基于2017-2021年實證數據分析
商業秘密保護是優化營商環境,鼓勵和促進市場主體研發創新的必由選擇。我國現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是商業秘密保護行政執法的主要法律淵源。為了加強執法操作性,國家市監總局于2020年9月4日發布了《商業秘密保護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2022-03-02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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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知網壟斷了嗎?——以競爭分析的三重視角展開
近期媒體報道年近九旬的Z教授向知網維權,稱未經本人許可知網收錄其百余篇論文供人下載并收費,Z教授最終獲賠70余萬元,再次讓知網成為輿論的中心。許多評論認為知網使用作者文章供他人下載獲利是“借雞生蛋”、收費本身就缺乏正當性,也有評論認為知網近年來不斷提高對高校等機構用戶的收費,屬于收取壟斷暴利。一時間,不僅眾多媒體紛紛聲討知網、有許多學者、作者效仿Z教授,向知網提起訴訟進行維權,更有學者呼吁反壟斷執法機關對知網進行調查。
2021-12-22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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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反不正當競爭法》解決互聯網平臺數據使用爭議的司法實務問題
數據已經成為互聯網平臺的核心資產,互聯網領域的競爭也由原來的用戶數據增量競爭轉為存量競爭,互聯網平臺之間關于數據使用行為產生的摩擦和爭議不斷。本文旨在從《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和第十二條適用情況入手,探討解決有關數據爭議的司法實務問題。
2021-12-09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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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原料藥領域的反壟斷指南》要點條文評述
2021年11月18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公布了《關于原料藥領域的反壟斷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吨改稀饭擦?9條,在總結我國反壟斷執法機關以往在原料藥領域執法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在該領域中對壟斷協議行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經營者集中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問題的認定標準和執法思路,也為原料藥領域經營者合規經營提供了更為清晰明確的指引。其中,《指南》在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章節中,分別新增了“軸輻協議”和“共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規定,這兩條規定值得原料藥領域經營者予以特別關注。
2021-12-09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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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法條文之謎及其破解與重構——《反壟斷法》修正草案壟斷協議章節評述
10月23日,《反壟斷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布并征求意見。本次修正,為澄清存在于原條文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之中的“條文之謎”提供了難得的機會。但細讀征求意見稿,可以發現該條文之謎的確獲得了部分澄清,但在澄清的同時似乎又重構了新的謎題。
2021-11-01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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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還是被迫?這是一個“二選一”問題——評“二選一”類型壟斷案的違法界限
是否所有的“二選一”行為均違法?哪些“二選一”行為具有法律上的可責性?而哪些“二選一”行為又可構成壟斷行為?企業如何能夠從這一系列“二選一”案件中準確尋找到合法與非法的界限?
2021-10-11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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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牛壟斷案——處罰決定書中四個細節值得關注
G牛案處罰決定書所反映的一些與案件調查和處罰考量相關的細節值得特別關注,可以給企業反壟斷合規實務操作帶來重要啟示。
2021-10-08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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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解除鏈接屏蔽——Facebook緣何無需向競爭對手開放API?
在美國反壟斷法中,為何類似Facebook這樣的平臺無需向競爭對手開放API?究竟又有哪些罕見的情況可以構成“針眼例外”?
2021-09-18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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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維C廠商緣何勝訴美國壟斷案?——兼評豁免抗辯的適用規則
2021年8月10日美國聯邦第二巡回上訴法院對華北制藥維生素C壟斷案宣判,再次推翻了一審法院認定被告構成壟斷并應賠償1.47億美元的判決,判令發回重審并指令一審法院駁回原告起訴。[1]許多媒體將維C案解讀為“美國對華反壟斷第一案”,究竟是否為第一案其實并沒有經過嚴格考證,但該案經過歷時16年的訴訟,多次出現戲劇性反轉,最終在當前國際背景下取得勝訴判決,的確值得關注。
2021-08-18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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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主播跳槽不行明星卻可以?——平臺轉換類型案件中反法總則條款的適用規則
近年來許多新類型不正當競爭案件,因在《反不正當競爭法》分則中無法找到對應的類型化不正當競爭行為條款,而不得已援引反法總則條款進行訴訟并通過法院判決進行規制。由主播在不同游戲平臺間跳槽轉換引發的糾紛就是其中一種新類型不正當競爭案件。如果主播在不同平臺間跳槽可以適用反法總則條款作為不正當競爭行為加以禁止,那么明星藝人在不同經紀公司間跳槽或轉換能否適用反法總則條款?反法總則條款對此類案件適用的界限究竟在哪里?本文嘗試對此問題進行回答。
2021-07-16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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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經濟領域的第二聲槍響,打中了哪兒?——兼評“虎斗”合并被禁案
就個案而言,本案體現了市監總局在審查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案件時,針對互聯網平臺雙邊/多邊性、動態競爭等特性作出的思考和回應有一些新的亮點,因此對未來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案件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2021-07-16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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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牙收購斗魚被禁——我國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執法數據該如何看?
虎牙收購斗魚案是我國審查執法機關時隔7年之后再次對經營者集中案件作出禁止決定,憑借此案我國審查執法機關禁止的經營者集中案件數量上升至3件,該案也再次提示企業重視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的重要性,不僅需要履行申報義務,而且存在集中被禁止的可能。很多企業會關注,自2008年我國《反壟斷法》實施以來,我國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機關共審查了多少案件?有多少案件被附加限制行條件?附加限制性條件又包括哪些限制性條件?又有多少案件被禁止?這些執法數據會給企業帶來哪些啟示?本文嘗試對這些問題予以回答。
2021-07-15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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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規不起訴?——反壟斷合規的功能與制度依托
近日,最高檢牽頭多部委聯合制定的《關于建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正式發布,該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將進一步推動各地試點的企業刑事合規不起訴制度。
2021-06-23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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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勢網絡平臺壟斷合規問題:“二選一”行為的風險識別與規制
一個月前的4月10日,史上罰款最高壟斷處罰案——阿里巴巴集團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處罰案(以下簡稱“阿里巴巴案”)后僅隔了一天,上海市監局在4月12日又公布了一起早在去年12月25日即出具處罰的上海食派士外賣平臺“二選一”壟斷違法案例(以下簡稱“食派士案”)。兩周后,4月26日,國家市監總局又宣布對美團實施“二選一”展開立案調查。
2021-05-14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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